不足五成社會組織進行募捐成本核算 募捐成本占比不能一刀切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慈善法的決定,將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此次慈善法的修改,對現行法的部分內容進行了完善,對社會大眾關心的問題,如慈善活動的透明度、慈善組織的責任、捐贈者的權益等,都給予了正面的回應。
此舉引發了社會各界關注。據了解,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3日,共有670人(單位)對慈善法修正征求意見稿提交了1114條建議,為同期最多。
截圖源于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
修改后的慈善法第十三條規定,“慈善組織應當每年向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報告應當包括年度開展募捐和接受捐贈、慈善財產的管理使用、慈善項目實施、募捐成本、慈善組織工作人員工資福利以及與境外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合作等情況。”
第六十一條規定,“慈善組織應當積極開展慈善活動,遵循管理費用、募捐成本等最必要原則,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充分、高效運用慈善財產。”
這是募捐成本首次出現在慈善相關的上位法條之中,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影響重大,意義深遠。
《數說中國基金會發展之路》報告顯示,2021年國內1505家基金會籌資費用平均為12萬元,5397家基金會籌資費用為0.這說明,關于募捐成本的內涵,業內尚未形成共識。對于募捐成本寫進年報,有些機構的負責人也表示了擔憂。
“老百姓用公序良俗來判斷,只是覺得不對勁,但說不到點上。有可能因為信息差出現輿情。”
“公眾原先關注錢怎么花,以后可能也會關注錢怎么來。有些機構可能有意壓低募捐成本,會誤導捐贈人和社會輿論。”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栗燕杰認為,“當前,社會公眾對慈善組織在募捐活動中的成本支出和慈善組織日常運行費用的認識存在混淆,此次法律修改有助于厘清認識、增強可操作性,也有利于更好地進行監督。”
為深入了解社會組織募捐現狀與成本構成,北京瑞森德社會組織發展中心聯合各地合作單位發起了《社會組織募捐成本優化管理》專項調研。
社會組織專業分工尚未建立,主要挑戰源于能力不足
本次調研覆蓋了全國23個省市地區,共收集102份問卷、3543個數據,重復作答與不合格問卷10份,有效率為90.2%。
調研顯示,受訪社會組織中,96.65%為獨立法人。其中,基金會占比為39.13%,社會服務機構占比為36.96%,社會團體占比為20.56%。
調研發現,超七成受訪社會組織專職人員為10人以內,26.09%的社會組織設有募捐專崗,設立傳播專崗的社會組織占比為38.04%;超過半數的社會組織的募捐和傳播工作都處于一人多崗的狀態。
受制于有限的規模,社會組織募捐的專業分工尚未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工作流程也有待完善,這也反映在募捐金額上。
調研數據顯示,2023年71.74%的社會組織募捐總額小于1000萬元(不含),其中59.78%的社會組織募捐額小于200萬元(不含)。
社會組織募捐規模結構分布
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團隊撰寫的《中國慈善組織發展報告》顯示,以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為代表的慈善組織收入主要源于捐贈;社會服務機構收入來源中,近60%來自捐贈;2021年社會服務機構平均年度收入222萬元,平均凈資產僅為38萬元左右,面臨較大人員成本壓力。這與本次調研的結果不謀而合。
當被問及募捐面臨的主要挑戰時,57.61%的社會組織選擇了能力有待提升,居于首位;認為“缺少外部資源”和“創新不足”緊隨其后,占比分別為48.91%和35.87%。
社會組織募捐主要挑戰分析
募捐成本占比不能一刀切,他山之石可攻玉
慈善法修改后明確,“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的年度支出、管理費用和募捐成本的標準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稅務等部門制定”。
社會組織的募捐成本由哪些費用構成,是否要設立一個上限?這不僅是本次調研的重點,也是制定標準的重要參照。
專項調研的數據顯示,社會組織募捐成本主要包括:募捐活動實施、人員費用、物料設計制作等費用。2023年,僅有45.65%的社會組織進行了募捐成本核算。
社會組織募捐計劃與成本核算比例
除了募捐人員工資、廣告投放、活動執行、物料耗材、差旅辦公等費用,某公募基金會籌款負責人認為,募捐成本還包括以下幾方面:1.資金管理費用:對募捐資金的管理、審計等費用、募捐軟件費用等;2.法律咨詢費用;3.培訓費用;4.危機管理費用;5.捐贈人服務費用。
某基金會助理秘書長表示,“募捐成本應包括募捐人員、組織募捐的志愿者、專家、兼職人員等相關費用,活動組織、活動傳播、辦公成本、公關成本,餐飲接待、住宿、咨詢費等。”
“募捐成本必然包括籌資費用?!睹耖g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7號)已經實行了將近20年,一些表述不太適應當前實際情況。”重慶工商大學法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李喜燕談到,“其中沒有提及與網絡相關的募捐人員報酬、郵電費、網絡與信息服務費、外包服務費、必要的交通差旅支付、必要的物料耗材、租賃費、廣告支出等因慈善募捐支出的費用(均)屬于募捐成本。”
募捐成本與募捐總額之間的比例是社會組織關注的熱點,也關系到今后社會組織是否能夠順利完成年檢審計,從而影響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稅收優惠等諸多關鍵事項。
專項調研發現,2023年54.35%的社會組織募捐成本占比在10%(含)以內,23.91%的社會組織表示“說不好”。同時,有40.22%的社會組織認為募捐成本比例在11%-20%更合理;8.7%的社會組織認為如果一定要設立一個區間,這個上限應提高到30%。
社會組織2023年募捐成本占比與認為“合理”募捐成本占比
本次調研還發現,募捐額過千萬元(含)的社會組織中,超八成募捐成本占比在10%以下;募捐額在千萬元以內的社會組織中,48.97%的社會組織募捐成本比例在11%-30%之間。
可以看出,由于募捐規模與募捐成本比例成反比,募捐額越高的社會組織募捐成本比例越低。與之相對應的是,募捐額越低的社會組織對募捐成本比例的期待值更高。
關于募捐成本,國際上是否有通用標準?
瑞森德團隊參考了加拿大稅務局 (CRA)的相關資料。CRA對募捐成本比例的計算方式為,在一個財政周期內,慈善機構的募捐支出/(收到的捐款+其他募捐收入)×100%。
美國“全國慈善信息局”(NCIB)的統計數據顯示,不同領域募捐規模的機構,募捐成本差異明顯。年募捐額小于20萬美元的機構,每募集1美元需要投入0.33美元;而募捐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機構,每募集1美元需要投入0.24美元。兩者之間投入產出比差距達到了37.5%。
內容源于NCIB官網
社會問題的多樣性、組織發展的階段性,讓募捐成本不僅作為一個衡量工作效率的恒定數值,更借此展示出行業生態發展的現狀。
某社會服務機構負責人表示,“我們機構規模比較小,除了政府購買服務,大約年募捐額在70萬元到100萬元之間。募捐成本比例在30%-50%,比較合理。”
某社區基金會秘書長認為,“社區基金規模不大,僅管理費不足以覆蓋人力成本。40%以內比較合理。”
某基金會副秘書長表示,“我們募捐成本大約為10%,這個比例在20%-30%比較合理。公益生態中有各種機構,大型機構的募捐成本高,募捐成本不能一刀切,要有標準可循。”
雖然募捐成本比例的具體規定尚未出臺,但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是法制必然的選擇。
新修改的慈善法為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更為明確和有力的法律依據。它不僅保障了慈善組織、捐贈者等各方的權益,也為慈善活動的有序開展提供了指導。
隨著募捐成本相關措施出臺,短期之內的挑戰和長期利好都將在公益實踐中逐一顯現。由于經濟發展不均衡、組織定位與規模差異等客觀因素,募捐成本的標準應保留一定的彈性,從而體現公正與效率的法制精神。
我們期待一個繁榮有序的發展環境,也期待社會組織通過不斷提升專業能力,優化管理措施,激發社會各界參與公益慈善的熱忱,在共同富裕的時代背景下,擔當起第三次分配推手的責任與使命。(作者簡介:巖松,北京瑞森德社會組織發展中心理事、瑞森德訓練營主任)